关于做好2023年团员团费管理工作的通知
2023-10-24 来源: 浏览次数:0
各二级学院团委:
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江西省委指示精神,按照《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(中青发〔2016〕13 号)和《江西省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赣青发〔2017〕22 号)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及南昌工学院团委的工作安排,现将我校今年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团费收缴
1、团费收缴从2022年10月份开始到2023年10月份为止,每位团员按0.2元/月的标准交纳,共计2.4元/年(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之日起交纳党费,对团费的交纳不做要求),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到南昌工学院学生团工委办公室(29栋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)。
2、各团支部书记要详细登记团员注册缴费情况;青年教工团员直接到校团委组织科缴纳团费。
3、请各学院团委把本年度的团费、往年拖欠部分的团费于2022年10月26日晚(18:00--21:00)上交至南昌工学院学生团工委。各学院团委要开展自查,对于拖欠部分的团费一律补齐,届时校团委将对团费收缴情况予以统一通报。
4、各学院按要求填写学院团费收缴明细一览表及团费收缴汇总表(附件1、附件2)
具体时间安排:
各学院负责人将团费于2022年10月26日晚(18:00--21:00)上交至南昌工学院学生团工委。
共青团南昌工学院委员会
2023年10月23日